2024年4月18日

在瑞士設立辦事處

了解在瑞士設立辦事處(聯絡處)的法律地位、與母公司的關係、設立程序及相關稅務處理。如需協助,歡迎隨時聯絡我們的瑞士公司設立專家團隊。

在瑞士的辦事處本身沒有法人資格,因此沒有與母公司的資產作隔離,也沒有明確的名稱或商號或擁有財產。 當連絡處遇到財務困難時,母公司將負責其債務。

在瑞士設立辦事處的程序的要求不高,主要依賴於設立該辦事處的公司上。

辦事處沒有法律或經濟自主權,且依賴其主公司。 它沒有權力簽訂合約,其員工也沒有權力約束公司。 而且,當辦事處想要在其開設的國家進行商業活動時,必須要有主公司的追索權。

在瑞士設立辦事處的手續很少,原則上無須特別登記(如僱用員工,須向社會保險機構登記)。 但是,這個程序無須至商業登記處,因為此單位不能作為一個獨立的公司。唯一的限制是針對外國銀行的辦事處,該限制為在營運之前,他們必須獲得瑞士金融市場監督管理局(FINMA)的授權。

在瑞士設立辦事處時,創立人必須知道,只要不締結任何銷售行為,或不直接為外國公司的客戶提供服務,辦事處就不需要繳納所得稅。 而且,當它不代表外國公司進行任何銷售行為,便不會被徵收增值稅。 但是,外國公司可以針對設立辦事處和運行財務的相關費用上申請退稅。

在瑞士的辦事處無須從事專業活動,且不受領土經濟的影響,但是,他必須繳納財產稅。

在瑞士設立辦事處時,創立人必須意識到,所有工作人員(不包括外派人員)在工資和社會義務方面都應該屬於法律規定的總體方案。辦事處與其所在國的社會企業有相同的義務。

辦事處比分公司更具有彈性。 但是,在進行商業活動時,它被視為常設機構,因此與分公司受制於相同的法律,稅收和財務義務的約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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